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精神,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6月至9月,市人大代表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执法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经贸局、交通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现予公示。
1、公示内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情况,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情况;市经贸局、交通局局长廉洁自律和为民服务情况,依法行政情况,以及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情况。
2、反映情况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联系电话:63323627 63348065(传真)。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署上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办法;电话反映的,应提供反映者的单位、真实姓名和联系办法。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本公示期限为20天,从7月9日起到7月29日止。
富阳市人大常委会
200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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