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人大办->人大动态->人大新闻
 
关于开展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人大办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4-17  

 

 

 

市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

根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的通知》(杭人大常办[2008]25)、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决定于今年继续开展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三级人大联动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及时解决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生活富裕、生命阳光”和谐新富阳建设作出贡献。

二、检查重点

1、开展节约能源工作举措、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放在工业及建筑节能方面);

2、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举措、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3造纸行业“摘帽”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

4、小冶炼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开展情况;

5、“创模”复评迎检工作进展情况;

6生态市建设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7、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具体安排

14月中旬—5月上旬,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自查;

2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开展集中检查(具体检查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35月下旬,接受杭州市执法检查组来我市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市政府自查情况报告;

4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

57月,迎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四、有关要求

1、请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检查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书面自查报告于5月中旬前送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联系电话:63323627,传真:63348065,邮箱:hua484@163.com);

2、请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在督促政府、办事处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开展一次执法检查;

3、请新闻单位做好此次联动执法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416

 

 

附件

相关链接
富阳市人民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  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技术支持2004
建议使用IE6.0,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